案情
员工甲下班回家途中,被乙所驾驶的丙单位名下的货车所撞。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。甲要求乙和丙单位进行赔偿。乙称其为职务行为,应由其所服务的单位丙进行赔偿。丙单位称,甲是下班途中受伤,是工伤,应由其工作的单位按工伤赔偿途径向社保基金理赔即可,丙单位的车辆无保险,如丙单位赔偿单位损失太大。
法院判决
丙单位依法对甲进行赔偿
评析
本案既属于工伤又属于交通事故赔偿,是工伤关系与交通事故赔偿两种法律关系竞合。按现行规定,人身损害的部分项目可以双得,部分项目不能双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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